周易哲学解读_《易学评论》(五十五)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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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学评论》(五十五) (第2/9页)

在田,未可以宁其居也。纯修下道,则居上之德废;纯修上道,则处下之礼旷。故“终日乾乾”,至于夕惕犹若厉也。居上不骄,在下不忧,因时而惕,不失其几,虽危而劳,可以“无咎”。处下卦之极,愈於上九之亢,故竭知力而后免於咎也。乾三以处下卦之上,故免亢龙之悔。坤三以处下卦之上,故免龙战之灾。

    九四:或跃在渊,无咎。

    去下体之极,居上体之下,乾道革之时也。上不在天,下不在田,中不在人,履重刚之险,而无定位所处,斯诚进退无常之时也。近乎尊位,欲进其道,迫乎在下,非跃所及。欲静其居,居非所安,持疑犹豫未敢决志。用心存公,进不在私,疑以为虑,不谬於果,故“无咎”也。

    九五:飞龙在天,利见大人。

    不行不跃而在乎天,非飞而何?故曰“飞龙”也。龙德在天,则大人之路亨也。夫位以德兴,德以位叙,以至德而处盛位,万物之睹,不亦宜乎?

    上九:亢龙有悔。

    用九:见群龙,无首,吉。

    九,天之德也。能用天德,乃见“群龙”之义焉。夫以刚健而居人之首,则物之所不与也。以柔顺而为不正,则佞邪之道也。故《乾》吉在“无首”,《坤》利在“永贞”。"

    王弼对《周易·乾》注释上,虽也没离开象数里的取象与体位去说《乾》的一番道理,但却是在阐发出的是一番道理。所谓开创了义理派,实际是继承《易传》里《彖》、《象》义理解释《周易》方法。

    2、《横渠易说》

    “乾之四德,终始万物,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然推本而言,当父母万物。

    彖明万物资始,故不得不以元配乾;坤其偶也,故不得不以元配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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