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哲学解读_《易学评论》(三十五)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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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学评论》(三十五) (第7/13页)

者东面,抽上韇,兼执之,南面受命。”

    “卜曰,既朝哭,皆复外位。卜人先奠龟于西塾上,南道,有席焚焞置于燋,在龟东……。”

    《礼记·曲礼》:“外事以刚日,内事以柔日,凡卜筮日,旬之外曰:远某,旬之内曰近某日。丧事先远日,喜事选近日。曰:为日,假尔泰龟有常,假尔泰筮有事。”

    “卜筮不过三,卜筮不相袭。龟为卜,策为筮。卜筮者,先圣王之所以使民信时日,敬鬼神,畏法令也。所以使民决嫌疑,定犹与也。故曰:疑而筮之,则弗非也。”

    《礼记·玉藻》:“卜人定龟,史定墨,君定体。”

    《周记》:“大宗伯之职,掌建邦之天神,人鬼,地祇之礼,以佐王建保邦国。以吉礼事邦国之鬼神衹,以禋礼祀昊天上帝,以实柴祀日月星辰,以槱燎祀司中、司命、风师、雨师。以血祭祭社稷、五祀、五岳、以貍沉祭山森川泽……。”

    “凡祀大神,享大鬼,祭大祇,帅执事而卜日……。”

    “小宗伯之职,掌建国之神位,右社稷,左宗庙。兆五帝于四郊,四望四类亦如之。”

    “大卜,掌三兆之法,一曰《玉兆》,二曰《瓦兆》,三曰《原兆》。其经兆之体,皆有二十,其颂皆千有二百。掌三易之法,一曰《连山》,二曰《归藏》,三曰《周易》。其经卦皆八,其别皆六十有四。掌三梦之法,一曰《致梦》,二曰《觭梦》,三曰《咸陟》。其经运十,其别九十。以邦事作龟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与,四曰谋,五曰课,六曰至,七曰雨,八曰瘳。以八命者赞三兆、三易、三梦之占,以观国家之吉凶,以诏救政。凡国大贞,卜立君,卜大封,则视高作龟。大祭祀,则视高命龟。凡小事,涖卜,国大迁,大师,则贞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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