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哲学解读_《易学评论》(四十)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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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学评论》(四十) (第8/10页)



    侯果曰:自三至上,有颐之象也。二在颐下,须之象也。二无其应,三亦无应,若能上承于三,与之同德,虽俱无应,可相与而兴起也。

    九三:贲如濡如,永贞吉。

    卢氏曰:有离之文以自饰。故曰“贲如”也。有坎之水以自润,故曰“濡如”也。体刚履正,故“永贞吉”。

    六四:贲如皤如,白马翰如,匪寇婚媾。

    王弼曰:有应在初。三为寇难,二志相感,不获交通。欲静则失初之应,欲进则惧三之难,故或饰或素。内怀疑惧,鲜洁其马,翰如以待。虽履正位,未果其志。匪缘寇隔,乃为婚媾,则终无尤也。

    陆绩曰:震为马,为白,故曰“白马翰如”。

    六五:贲于邱园,束帛戋戋,吝。终吉。

    虞翻曰:艮为山。五半山,故称邱;木果曰园,故“贲于邱园”也。六五失正,动之成巽。巽为帛、为绳。艮手持,故“束帛”。以艮断巽,故“戋戋”。失位无应,故“吝”。变而得正,故“终吉”矣。

    上九:白贲,无咎。

    虞翻曰:在巽上,故曰“白贲”。乘五,阴变而得位,故“无咎”矣。

    以上是《周易集解》里对今本《周易·贲》卦的诸人解释。

    我们也把今本《贲》卦爻辞附下:

    “()贲,亨。小利有攸往。

    初九,贲其趾,舍车而徒。

    六二,贲其须。

    九三,贲如,濡如,永贞吉。

    六四,贲如皤如,白马翰如。匪寇,婚媾。

    六五,贲于丘园,束帛戋戋,吝,终吉。

    上九,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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