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哲学解读_《易学评论》(二十六)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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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学评论》(二十六) (第2/8页)

赋予“天”的意志,认为伦理纲常就是天道在人世间的反映,是天之经地之义也,是不可更改的天之理。《易传》提出天尊地卑是为了建立一套等级森严的统治秩序,甚至天地关系就是君主统治、封建宗主制、男尊女卑等社会政治形式的直接表象。《系辞》用天尊地卑的自然现象类比贵贱的社会现象,是后儒家等第观念最为有力的佐证。天在上、地在下是永远不变的,所以尊者为贵,卑者为贱也是永远不能改变的,因为这是依天道确定的人道。天尊地卑也就成为后封建帝制时期里文化思想体系的源头,是帝王统治社会里尊卑秩序的法理依据。

    而社会里的君臣、贵贱、尊卑的等级制度,正是等级社会所造成的不合理现象,说成是天地本来的秩序,为维护其不合理的社会制度寻求理论依据;为寻求帝王家天下的理论根据,而把天地自然四季运行的规律,上升为一种“天道观”,而比附到人类社会,把不合理的等级制度说成是天经地义的根本,为帝王封建宗法等级制度寻找到“合理存在”的根据,以此来麻痹所统治下的人民,使人民甘愿做奴隶,子子孙孙做个好奴隶。

    这无疑为帝国里的等级纲常秩序,以天道生成观铸就了一道思想意识领域上的万代长城,把臣民圈养与奴化于这“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陈,贵贱位矣”的文化意识里。不知不觉的奴化与接受“天不变,道亦不变”的天道自然法则,也铸就了中国人世世代代信命的根源,也为不平等的罪恶专制制度类比寻找出万世不破的理论根据来。

    可从无人质疑过,天为何是“尊”的,地又为何是“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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