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哲学解读_《易学评论》(三)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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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学评论》(三) (第5/5页)

《周易》“坤”卦中的第五爻辞,一样是“黄裳元吉”,只是以“六五”为爻题。

    此例占筮出《坤》卦里的这一繇辞,就以此来断吉凶。南蒯通过得出的“黄裳元吉”,就认为自己所想干的事情,也就大吉大利了。而子服惠伯则不那么认为。子服惠伯却有另一凡的认识来解读《周易》,认为“易不可占险”。即认为有德行者可占,而无德行者,就是占出的是吉卦,也不会是吉的结果。这是一种对占筮附条件的认识而已。实乃是自西周倡导的“以德配天”的神学观念的反映,即“天人感应”的天命思想的表现。

    ⑾《哀公九年》:“晋赵鞅卜救郑,遇水适火,占诸史赵,史墨,史龟。史龟曰:‘是谓沈阳,可以兴兵。利以伐姜,不利子商。伐齐则可,敌宋不吉。’史墨曰:‘盈,水名也。子,水位也。各位敌,不可干也。炎帝为火师,姜姓其后也。水胜火,伐姜则可。’史赵曰:‘是谓如川之满,不可游也。郑方有罪,不可救也。救郑则吉,不知其他。’阳虎以《周易》筮之,遇《泰》之需。曰:‘宋方吉,不可与也。微子启,帝乙之元子也。宋,郑,甥舅也。祉,禄也。若帝乙之元子归姊,而有吉禄,我安得吉焉?’乃止。”

    此筮例中的“泰之需”中的“需”,是春秋《周易》文本《泰》里的第五繇题。而此筮例在《周易哲学解读》里有详细解说,此处就不再多叙。???

    我们从这些筮例的说辞来看,使我们能构知道《左传》一书记载的春秋时期史巫是如何用《周易》"筮之"的,下节将评论《左传》一书所记载春秋时期史巫为何用《周易》卜筮的历史成因。周易归来的周易哲学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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