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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第一哲学》(二十八) (第3/7页)
取”之意。 以上作者所举例都是事物超过限度,并对这些超限的事情,强调应辩证的去看待,正确的运用。而且,揭示了超过限度的事情潜在着危险,不可发展到咎由自取的不幸地步。 总之,本篇是讲事物不可超过所限,应追求一个平衡点,即无过的思想。如所举生活中的现象,若一旦失衡,就会导致问题的出现,就会造成像“过涉灭顶”之灾。作者通过枯木发芽,老汉,老妇嫁娶事例来比喻,事情虽不合常规,但应辩证的去看待。又用房梁的弯曲与隆起来比喻事物超过所限,就失去平衡的状态,就潜在着危险,同样会导致不幸事情的发生,这就是讲辩证的道理。 我们再看看尚秉和的《周易尚氏学》里对今本《周易·大过》卦的注释。尚秉和(1870年~1950年),晚清进士,官员,著名易学家。著有《周易尚氏学》,1980年中华书局出版。此书著于上世纪三、四十年代间。 “大过:栋挠,利有攸往,亨。 过失也,谓中四阳隐于阴中,失其用也。说文栋极也。尔雅栋谓之俘(左木)。郭璞云:屋脊也。《易林》以《坎》为栋为屋极。《大过》本大坎也。《坎》以中爻为栋。《大过》以三四为栋。桡,释文云:由折也。《兑》毁折,《巽》陨落,故栋桡。以《易》理言,朋承阳则利,利有攸往。应指初,《升》初六曰允升,曰上合志。《大过》初与升初同。而四有应,故往利也。虞翻知阳爻无利往者,乃谓二变应五故利往。如虞说,《传》云栋桡本末弱,本谓初,初亦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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