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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学评论》(三十四) (第2/8页)
与晋国在韩原那个地方发生了一场战争。战争以晋国国君晋惠公成为秦国的俘虏告终。晋惠公被俘于秦后,追想往事,想来早在老子献公嫁伯姬于秦时,占了一卦,史苏说不吉,而献公并没有听从史官姓苏的说法,而还是嫁伯姬于秦,结秦晋之好。而惠公在感慨,若当年老头子(先君)要是听信了占筮史官苏的话,自己也不会落到今天这个地步。晋惠公埋怨老子没有听信史苏的占筮时,而也同时被俘侍在一旁的晋大夫韩简听不下去了,反驳晋惠公时就说出“龟,象也,筮,数也……”的那段话来。前一段内容是惠公被俘于秦后追想的往事,那往事里出现的献公出嫁伯姬时占的一卦《归妹》之“睽”,及史苏解筮的那套说话。 而这里韩简针对晋惠公的反驳及对占筮“象”、“数”论述,即反映了韩简理性的认识,又是对占筮里“象数”的最早论述。 韩简说:“用乌龟占卜是取其兆纹的形象来判断人事吉凶。用蓍草占卜是取其数目来推演出卦,而得知人事吉凶。事物发生以后,一定会显露其现象(形状),有了现象以后,就有滋生出更多的事情,有了滋生,尔后就有数目可计。先君干了那么多的坏事,能以数目计算吗?就算当初从史苏占筮的说法,又有何益处呢?《诗》里说:‘下民的灾祸,不是上天降下来的,都是由人作的孽有关!’” 韩简的这番话是理性的,也是对占筮持否定的认识观,而重视人的行为问题,并且对占筮中的象数做义理的阐述,用客观世界的事物现象解释“象数”之理,同样是辩证的思维。 用龟占烧灼看出现的裂纹,观所谓的兆象,以附会吉凶。后"发明"了八卦卜筮,通过占卜兆象启示而想象附会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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