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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国师 第556节 (第4/8页)
是一引盐倒也无所谓,如果上万引呢? 这跟某些产业的玩法是一样的,先拿着凭证去拉资金透支,再办事情,最后若是粮食运抵不了目的地,那也没办法,盐引被透支了是大事,谁都不敢戳破这层窗户纸,只能自己做烂帐了。 朱棣这时候没说话,朱高炽、夏原吉、郑赐等人,神色也都明显有些诧异,盐法之混乱,显然在大家的意料之中,但是谁也没想到的是,短短三十多年,开中法最重要的根基都被动摇了。 “还有什么?接着说。” “其二,是灶户跨过盐务衙门直接与商人接触。” 军户是当兵的,灶户自然是烧灶的,在老朱规定的大明社会分工下,灶户是食盐的生产者,而灶户生产的食盐,从性质上来讲,一共分为两种,一种是正盐,另一种是余盐。 正盐是灶户需要上缴给朝廷的规定部分,也就是每年盐产出总量指标,分配到每个人头上的定额,譬如今年需要生产200万引盐,给每个盐场分配后,盐场再给不同的片区分,最后再给灶户分,这种方式属于赋税性质,也就是所谓的计丁办课。 余盐顾名思义,就是剩余的盐,也就是除了正盐以外,灶户多煮出来的盐煮盐过程中有很多不可控因素,正如种田一样,不是说有多少种子或者土地面积有多大,就一定有多少产出的,虽然灶户的指标大部分时间都难以完成,但偶尔出现比预期指标要多,也是很正常的。 灶户手里的正盐和余盐都需要如数上缴,但按照盐法一开始规定,“余盐者,灶户正课外所余之盐也。洪武初制,商支盐有定场,毋许越场买补;勤灶有余盐送场司,二百斤为一引(引分大小),给米一石”,余盐可获得高于正盐一倍的工本费。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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