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国师_大明国师 第556节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大明国师 第556节 (第3/8页)

少问题。”

    “其一,是纳粮与领取盐引的顺序问题。”

    “原则上讲,国朝盐务衙门根据开中法的要求,是‘召商输粮而与之盐’,而开中的商人每获得一引盐而须上纳的粮食数量,根据开中要求的路程远近等因素确定,被称为则例.实际施行的时候需要盐务衙门编制勘合及底簿,然后发给对应开中目的地的布政使司及都司、卫所。只有商人把粮食运抵缴纳到目的地,目的地所在的布政使司、都司、卫所签字了,用公文形式书写其纳粮及应支盐数,然后商人才可以凭公文去对应的转运提举司照数支取盐引。”

    事实上,对于纳粮和取盐的先后顺序,朱元璋是有明确规定的,也就是“鬻盐有定所,刊诸铜版,犯私盐者罪至死,伪造引者如之。盐与引离,即以私盐论”,盐引是商人将粮食缴纳到目的地后才能获得的凭证,就像是某种任务兑换奖励的凭证一样,本质目的是为了尽可能地保障朝廷的盐税不出现以外,而老朱所谓的“盐与引离,即以私盐论”,更是就差把“宁可错杀也不放过”的态度挑明了.上学不带作业可以说自己忘家里了,要是运盐的时候没有盐引,那你脑袋就得搬家了。

    陈瑛继续道:“但都察院的御史在彻查两淮盐场的转运提举司时发现,有本地豪商,是先取盐,后纳粮。”

    此言一出,殿内顿时凛然。

    顺序这东西很重要,在大多数情况下,顺序一反,很多事情就不对劲了。

    先上车后补票还是小事,若是玩的复杂了,那就是空手套白狼,这边拿着盐引,不去取盐,而是以盐引为抵押物去借钱,借来几倍甚至十几倍的钱,再打通关系拿盐引,若是周转不开就先卖盐换了钱,然后再把钱给晋商一部分,让他们去运粮,如果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