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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at if ?(098)韵妤的抉择 (第10/17页)
认桉。这桉是否也请秀琪说明一下。」 「好的…」秀琪道:「依本公司基金现行之受益章程,受益人採表列法,也 就是本基金现有的7名董事。」 「所以问题在哪?」我问道。我多多少少明白这个基金的来龙去脉,心知除 了我以外其他人对受益资格都不会也不能提出意见。 「这个桉由是林董事长交办的,由我来说明吧…」韵妤接口道:「目前基金 的受益人是採表列法,照这种方法,董事长结婚后也仍然会是本基金的受益人。」 「这样不是很好吗?」我回应道:「以我所知,当初设定这个基金的目的就 是为了保障大家在这个世界的生活,所以将大家都列为受益人。」 「您说得没错…」韵妤道:「但董事长认为当她结婚后就不应继续具备受益 人身分。」 「为什么?」 「基金受益章程在受益人资格一条已叙明…」秀琪说明道:「受益人须为林 家泰先生本人,或其配偶或继承人,或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与林家泰先生共同 生活之人。」 「那有什么问题?」 「林董事长婚后就不符合【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与林家泰先生共同生活之 人】的条件」秀琪道。 「那有什么问题?」我豁然开朗道:「反正我们不主动去改变受益人,文静 就可以继续保有受益人身分了。」 「问题就在这裡了…」秀琪补充道:「如果文静姐继续表列为受益人,那… 那就可能发生两个状况:个状况是,如果文静姐有了小孩的话,未来有朝一 日当文静姐往生时,她的孩子就会透过继承成为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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