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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哲学解读姊妹篇 《周易》问答八十三 (第1/2页)
问:《周易》第十八篇《蛊》文讲述了什么? 答:《蛊》文为君子讲述的是应从事好父亲的事业。即不可从事王侯的地位,应敬重与崇尚父亲的事业。 《周易·蛊》篇全文是:“()蛊、元亨,利涉大川。先甲三日,后甲三日。干父之蛊,有子,考,无咎,厉,终吉。干母之蛊,不可贞。干父之蛊,小有悔,无大咎。裕父之蛊,往见吝。干父之蛊,用誉。不事王候,高尚其事。” “蛊(gú)”:《广雅·释诂》蛊,事也。这与《易传·序卦》里说的一样,“蛊者,事也。”“事”:事情,职务,从事,侍奉等意。本篇里的“蛊”当事情,或从事讲,不是“蛊”的本义。 《蛊》文题目是“蛊,元亨,利涉大川。先甲三日,后甲三日”。从“蛊”的判词来看,是好事情,好结果。说明“蛊”是值得去做和称颂的事情。这里的“先甲三日,后甲三日”,是借题比喻,从“干支”来说,是个“七日”时间。古人认为七日是一个周期,这里是寓意完成事业非一日之功,要经过一个过程,也表明前后工作不可中断性。 《蛊》文内容则围绕着"蛊"而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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