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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学评论》(十一) (第7/7页)
做出的一番回答。这句话的白话意思:“我也学过这个,如果忠信的事情就可以符合卜筮出的结果。不然就必定失败。”这是说若问忠信之事用《周易》卜筮合适。若不是忠信之事用《周易》占筮就必然失败。这把《周易》变成忠信之事卜筮的工具说法了。这不就成了以忠信之事配筮的观念了。邪恶之事是不能用《周易》占筮的。这是把《周易》用于筮卜附加了条件。且不说这是何逻辑,但子服惠伯在解释“黄囊元吉”可是从义理上进行的。解释《周易》里的句子是从义理上,而论说《周易》面对筮卜时,并不是反对,而是用《周易》筮卜只是附加了条件,即忠信之事则可,邪恶之事必定失败。这应是最早亦筮亦理对《周易》的说法了,对《周易》文辞做义理解释,而用《周易》卜筮只是认为忠信之事则可。这种亦筮亦理的对待《周易》的看法,无疑对战国末期产生的《系辞传》里的亦筮亦理去释解《周易》所产生的影响。子服惠伯应是首创双重标准(亦筮亦理)看待《周易》的学术开始。 总之,在对《周易》最早学术上,即《易传》以外的学术上。 穆姜是开义理释《周易》文辞之先。 韩宣子是一种间接的对《周易》一书的评论,也是开议论《周易》是一部义理之书之先。 子服惠伯开创了对《周易》一书“亦理亦筮”的观点,是后儒“《易》有圣人之道四焉:以言者尚其辞,以动者尚其变,以制器者尚其象,以卜筮者尚其占”的承继(《易传·系辞传》)。周易归来的周易哲学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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