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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学评论》(十一) (第5/7页)
,若认为《易》是筮书,就不会说“周礼尽在鲁矣,吾乃今知周公之德,与周之所以王也。”这说明在韩宣子眼里,《易》与《象》都是讲义理的书。 故韩宣子见“易象”而说的话,是间接的议论《周易》是一部义理之书。 ③、《左传·昭公十二年》又出现了子服惠伯对《周易》的说法。《左传·昭公十二年》里记:“南蒯之将判也……南蒯枚筮之遇《坤》之"比"曰:‘黄裳元吉’以为大吉也,示子服惠伯曰:‘即欲有事,何如?’惠伯曰:‘吾尝学此矣,忠信之事则可,不然必败。外强内温,忠也。和以率贞,信也。故曰‘黄裳元吉’。黄,中之色也。裳,下之饰也。元,善之长也。中不忠,不得其色,下不共,不得其饰。事不善,不得其极。外内倡和为忠,率事以信为共。供养三德为善,非三者弗当。且夫《易》,不可以占险,将何事也?且可饰乎,中美能黄,上美为元,下美则裳,参成可筮。犹有阙也,筮虽吉,未也。” 我们再看看这段话的译文:“南蒯将要叛变的时候……南蒯不提出所问的事情而占筮,得到《坤》里的以《比》做繇题里的繇辞说,“黄裳元吉”,就认为是大吉大利。把它给子服惠伯看,说:“如果有事情,怎么样?”惠伯说:“我曾经学习过这个,如果是忠信的事情就可以,不然就必定失败。外表强盛内部温顺,这是忠诚,以和顺行卜问之事,故为信。所以说‘黄裳元吉’。黄,是内衣的颜色。裳,是下身的服装。元,是善的第一位。内心不忠诚,就和颜色不相符合。在下面不恭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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