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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学评论》(六十九) (第1/11页)
中卷:帝制时期"易学"评论 第六篇:明清"易学"评论 第3章:评清代"易学" 第四节:评清代其它诸家易学 毛奇龄(1623年-1716年)的“《推易始未》四卷,综核卦变之著作,举春秋内外传中,有得于筮占者汇编成书,汉晋以后占筮有合于古法者亦随类附于其后。” 毛已然是考辩的春秋与汉晋以后的筮卜方法,那均是八卦占筮术上的东西,即是六十四画符号派生出的卦术,与《周易》是风马牛不相及。 而胡渭(1633-1714)作《易图明辩》解释“易卦”与“蓍筮”的关系,是用中国古代哲学上的一对范畴,“体用”关系释之(这是导致今天“易学”上的错误认为,往往称其“易学理论与应用”,这应用就是指“算卦”)。那本身是“八卦筮卜术”上的东西来,而胡渭的《易图明辩》却成了《周易》上的东西,这就非常错误了。可胡渭把“卦”看作是《周易》的根本,即“体”了,而“蓍”起卦占卜才是“用”。 实际“卦”不是《周易》一书里的东西,《周易》一书里既无卦字,又无卦说。“卦”学是史巫从六十四画符号上派生出的筮卜术,与《周易》所反映的义理内容是风马牛不相及。若把卦术从史巫附加在《周易》头上剥离开来说“卦学”,胡谓说的“体用”关系就另当别论了。 胡渭论《易》(指《周易》加《易传》:“伏羲有画而无辞,文王系‘彖’,周公系‘爻’,孔子作《十巽》,皆递相发挥,以尽其义’,故曰:‘圣人之情见乎辞。辞者,所以明象数之难明者也。’” 胡对《易》的认识是停留在汉人的观点上,即“四圣”说。 “且《易》之所谓象数,蓍卦焉而己。卦主象,蓍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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