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哲学解读_《易学评论》(八)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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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学评论》(八) (第1/9页)

    上卷:先秦"易学"评论

    ——《周易》一书在先秦时期形成的"易学"派别

    第一章

    由《左传》一书反映人们最早对《周易》的运用,也反映了先秦"易学"流派的雏形

    第二讲:评《左传》一书记载史巫错“以《周易》筮之"的历史成因

    第五节

    接下来我们讲述春秋《周易》文本及原初《周易》文本的发现。

    由《左传》里记载的“以《周易》筮之”及“《周易》有之”所反映的春秋《周易》文本。

    现将《左传》里记载的两种运用《周易》(即卜筮与引用)时的称法对比如下:

    ⑴《左传》记载的用《周易》筮之时的称法

    《僖公二十五年》:“筮之,遇《大有》之"睽"曰”

    《昭公五年》:“以《周易》筮之,遇《明夷》之"谦"”

    《襄公九年》:“以《周易》筮之,遇《坤》之"比"曰”

    ⑵《左传》里记载的引用《周易》时的称法

    《宣公十二年》:“《周易》有之,在《师》之"临"曰”

    《襄公二十八年》:“《周易》有之,在《复》之"颐"曰”

    《昭公二十九年》:“《周易》有之,在《乾》之"姤"曰”

    通过对比来看,虽然是两种用法,但显然,所用的是一种文本,即“春秋《周易》文本”。不过两者运用时,在表述上是有区别。史巫用于卜筮时的称谓程式是:以《周易》筮之,遇‘某之某曰’。或省略去《周易》名称而说:筮之,遇‘某之某曰’。如“以《周易》筮之,遇《坤》之"比"曰”。而其他人士在引用时的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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