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哲学解读_《八卦筮法源流考》(六)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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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卦筮法源流考》(六) (第2/12页)

为“—”符号,偶数转为“∧”(后来写作“――”)符号。就有揲蓍推演出的六个数字变出一个“六联体”符号,也就得出春秋《周易》文本里的某一个“六联体”符号(如以春秋《周易》文本以外的卦书进行卜筮,同样是这种方法,而得出六十四卦里的某一卦符号,也就得出某一卦了)。

    如下转换方式:

    七—

    七—

    八∧

    六∧(x)

    八∧

    八∧

    (揲数)(《观》里的“符号”)

    通过揲蓍之法,即通过“十八变”推衍出“七、七、八、六、八、八”这六个数字,我们给这些数字命名为“揲数”,即揲蓍推衍之数。再把“揲数”转换成亲符号,就得出所谓的某一卦来。

    春秋时期还没有在卜筮符号上附阴阳之说,但在筮法上可以分奇偶数字来规定转换成某卦符号里的两种基础符号。即使春秋时期对数字还没有的奇偶之说,应知道数字里的单双之分,就以数字里的单双之数转换成某卦符号里的两种基础符号,一样能得出“六十四卦符号”里的某一卦符号来。

    第二步,但是如何得出春秋《周易》文本里的所谓某篇(当时不称卦,为了更好理解,以下称卦)里的某一繇辞呢?我们已知春秋《周易》文本是以“六联体”符号及《周易》里的名称做为每“卦”里的繇辞的“繇称”。如春秋《周易》文本中《观》的结构形式是:

    (每个()里是一个六联体符号,因打不出故以括号代替)

    ()《观》:盥而不荐,有孚顒若。

    ()益:童观,小人无咎,君子吝。

    ()涣:闚观,利女贞。

    ()渐:观我生进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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