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哲学解读_《易学评论》(五十三)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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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学评论》(五十三) (第4/11页)

天两地,此但天地之质也,通其数为五。乾坤止正合为坎离,坎离之数当六七,精为日月,粗为水火,坎离合而后万物生。得天地之最灵为人,故人亦参为性,两为体,推其次序,数当八九。八九而下,土其终也,故土之为数终于地十。过此以往,万亿无穷,不越十终反一而已。阳极于九,阴终于十,数乃成,五行奇耦乃备。过此周而反复始,滋至无算,不越于是。阳用其极,阴不用极而用六者,十者,数之终,九之配也。地无踰天之理,终于其终而已焉。

    参天两地,五也。一地两,二也。三地两,六也,坤用。五地两,十也。一天三,三也。三天三,九也,乾用。五天三,十五也。凡三五乘天地之数,总四十有五,并参天两地者自然之数之五,共五十。虚太极之一,故为四十有九。

    “挂一象三”,象天地之三也。揲四,象四时也。揲象四时,揲之数不过十,十时乃三岁半,举三揲多之余也。直云“五岁再闰”者,尽余遇多之极数也。揲常余九,则揲者四十而已,四十乃十四时之数也。此相间循环之数也。

    “五位相得而各有合”,一二相间,是相得也;各有合,以对相合也,如一、六,二、七,三、八,四、九。各有合,神也;位相得,化也。奇,所挂之一也;扐,左右手四揲之余也。再扐后挂者,每成一爻而后挂也,谓第二第三揲不挂也。闰常不及三岁五年而再至,故曰“五岁再闰”。此归奇必俟于再扐者,象闰之中间再岁也。

    “成变化而行鬼神”,成行阴阳之气而已矣。

    (以上张载对"大衍之数"筮法上的诸多说法,无疑是筮法上的无稽之谈。)

    (《系辞》)“是故四营而成易,十有八变而成卦,八卦而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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