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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第一哲学》(二十八) (第5/7页)
于地,用以缩酒,而《巽》为漏。《井》九三雍敝漏于象尤切。 象曰:藉用白茅,桑在下也。 初柔在下,承阳故无咎 九二:枯杨生梯,老夫得其女妻,无不利。 《巽》为杨,为陨落,为枯。《易林》泰之威云:老杨日衰,条多枯枝。《噬嗑》之《否》云:朽根枯树,是以《咸》《否》互巽为枯也。梯郑作美,木更生。按《诗·卫风》手如柔荑。《传》云:如荑之新生,然则荑为木新生之条,盖梯荑同字。《庄子》知北游云:在荑稗。《释文》云:美本又作梯,是其证。《乾》为生,《巽》为木,《巽》柔,故曰枯杨生梯。伏《震》为老夫,《巽》为女妻,女妻者,少妻。二下孚于阴,故无不利。《巽》为利也,《易林》遇《震》即曰老夫,遇《巽》即曰少齐,曰少姬,本此也。详《焦氏易》,虞翻以《乾》老为枯,岂知《乾》实虽老不枯。又以《乾》老为老夫,《兑》为少女,创二应上初应五之例,以圆其说。是贞悔不必拘,而应与常例可破也。乃清儒翕然从之,异已。只俞樾以虞说为不通,知用旁通,打破二千年之谬误,为功甚伟。特又以大过二五与《颐》二五相升降以取象。岂知《巽》即为少妻,《兑》即为老妇,《易林》有明征,不必如是穿凿也。故夫象一失传,虽以俞氏之深识旁通,且洞明阳顺阴逆之理,亦无如何也。 象曰:老夫女妻,过以相与也。 过以相与,言其不当,非谓初可过四应五,二可过五应上也。 九三:栋桡,凶。 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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