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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第2/3页)
的人类,拥有妖精最喜欢的白皙肌肤和黑色长发,俊俏的脸蛋,嘴巴很红,眼睛很大,乖乖,她想被这个人类养! 胖鸟直愣愣地盯着叶良辰,连下巴都忘记收回去。 叶良辰从大树上跳下来,平稳的落在地上,他看着手中胖乎乎,手感极好的粉色胖鸟,笑了一下,用手指轻轻抚摸小粉的脑袋,舒服得让小粉站都站不稳了。 如果傲天是在这里降落的话,肯定会等自己,但是周围并没有他的气息,看来自己和傲天错开了。 叶良辰观察四周,周围的树高大挺拔,树叶不多,能够让阳光渗透进来,奇怪的是树枝比较光滑。 趁着叶良辰观察的功夫,被抱在怀里的胖狐狸懒懒散散地瞥了一眼,觉得小粉长得不如自己可爱,就又闭上了眼睛。 确定四周没有危险后,叶良辰才看向小粉。 “你能听懂我说话吗?” 叶良辰将小鸟放在地上,抱着胖狐狸蹲下身,一双能将鸟迷死的眼睛盯着小粉鸟。 小粉晕晕乎乎,说道:“当然啦,我可是妖精,妖精可以说话的。” 叶良辰嘴角扬起一抹笑容,“那你可以告诉我这是什么地方吗?” 闻言,小粉瞬间警觉,她可是全族最聪明的妖精,要从她嘴里套话,一点都不容易! “你问这么干嘛呀?” 小粉看着叶良辰俊俏的眉眼,决定先问清楚他的目的,万一人家是真有事情呢,外婆说小粉也要当一个乐于助人的小妖精。 “我吗?我想找一个人,他是我弟弟,今年才十七岁。” “啊,你弟弟走丢了吗?” “是呀,他被一只大狐狸叼走了。” 原来是这样,小粉小脑袋点点,“这里是清风森林,这一块是我们鸟族的地盘,你弟弟如果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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