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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国师 第548节 (第3/7页)
,同样一件物品,有人觉得价值连城,自然就有人觉得一文不值,光靠这个是无法定罪的,证人的证词也都没有切实的证据。 据老朱亲自撰写的《醒贪简要录》规定,官吏贪赃银六十两以上者,枭首,并处以剥皮刑,衙门一侧的土地庙被作为“皮场庙”,而且每当有官员继任,都要进行一项恐怖的交接仪式,那就是把“皮场庙”里的过去贪官的人皮“请”过来,人皮内塞草,做成人形置于公堂座椅上,以此警戒继任的官吏。 李至刚如果被定贪污受贿,那这个数目的古董价格,足够他全家扒皮实草了。 可这违背了皇帝的意思,皇帝不打算让李至刚彻底从庙堂上消失,他还有用。 因此,给他定罪的思路,一直都集中在《大明律》规定的四品及以上官员的家属仆人不得经商上面。 但这样定罪也会涉及到不成立的问题,硬判当然可以判,可如今按照都察院陈瑛给的口风,三法司在“统一意见”以后,却只能把案件纠结的关键点公之于众,交给公众舆论去评判。 这就很容易与三法司的观点背道而驰。 对于刑部这种立法兼司法机构而言,自然希望“法无允许即禁止”,这样不仅自己的权限大,而且麻烦还少。 但对于公众百姓而言,则肯定是希望“法无不可即可为”,原因嘛自不必多说。 中午,朱棣正在大殿内批阅奏疏,这些日子他每天都在忙碌。 而今日是朱棣登基一年以来,首次处理这么多奏疏,他已经记不清有多少份了,但都堆积成山,堆在了桌子上,朱棣靠在龙椅的靠背上,伸手揉着额角,眉头紧锁。 朱棣在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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