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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国师 第709节 (第4/8页)
都已经没有了交易的资料,当事人也有已经死亡的,面对这些无主之地,很多人都起了觊觎之心,纷纷前来冒领。 所以要辨认清楚非常困难,但姜星火总是有办法的。 办法也很简单,既然土地被勋贵所巧取豪夺,那么现在大概率是没有自己土地的佃农,或者是重新通过努力和运气起家,拥有了少量土地的自耕农。 所以,这些土地现在是收归皇室所有,那么皇室就把能追溯到之前土地所有者资料的土地,结合家庭的申报,重新以租赁的方式回归到这些因豪强霸占导致失地的佃农的手上,租赁期限,从三年到五年不等,跟给地主种田相比,租金不算高,而过了租赁期限以后,这块地就重新回到“原主人”的手上了。 这里有个问题,那就是如果土地并非是原主人重新租赁耕种的,而是被人通过各种方式冒领了怎么办? 也简单,因为申报的家庭,名下不能有超过五亩以上的土地,这个是要严格核查的,而且还要结合过去能追溯到的土地交易信息。 如果你能够在这种条件下,完成了冒领,并且耕种了三年五载,按时缴纳土地租金,那就算把这几亩地给伱了,又能如何? 因为在这种苛刻条件下能完成冒领的,实际上也是微型土地所有者或者干脆就是佃农,对于这种人,让他们通过自己劳作后多拥有一些土地,其实并不是什么坏事,反而能抑制土地兼并。 至于剩下的无法追溯到土地所有者,也没有人认领的土地,那就作为皇庄,租给佃农进行耕种,皇室按时收取租金。 之所以是划归到了皇室名下,而不是朝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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