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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国师 第443节 (第3/7页)
路的修改再次成立。 穷理≈尽性=知天命 虽然是“≈”,虽然不够完美,但也算是勉强圆了过去,而非有根本差异的“≠”。 眼见着姜星火的凌厉攻势被孔希路转眼拆招破解。 莫说是纪纲,李至刚都有些目瞪口呆。 还能这么玩? “以诚来解颜回近乎道,圣人位格不破.孔希路辩经能于天下无敌数十年,果然是有真本事、大能耐的,就是不知道姜星火该怎么应对了。” 黄信也是暗暗想道。 孔希路扳回一城,自然不可能再被动挨打,而是顺着这条刚刚捋出来的思路主动出击。 “凡形色之具于吾身,无非物也,而各有则焉。目之于色,耳之于声,口鼻之于臭味,接乎外物而不得遁焉者,其必有以也。知其体物而不可遗,则天下之理得矣。” 孔希路这里的“知其体物而不可遗,则天下之理得矣”,典故出自《中庸》。 原文是,子曰:鬼神之为德,其盛矣乎。视之而弗见;听之而弗闻;体物而不可遗。使天下之人,齐明盛服,以承祭祀。洋洋乎,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诗曰:神之格思,不可度思,矧可射思?夫微之显,诚之不可揜,如此夫。 当然了,按照理学大师们一贯缝合怪的风格,借用的典故,只是借个皮,孔希路的意思是说,人穷理,依靠的是各种感官所提供的的反馈,只要知道“体物”,那么天下的道理就都能明白了。 换个说法,孔希路是在用另一个例子,来印证他刚才给颜回打补丁的“反身而诚”,或者说“反身穷理”。 孔希路很快祭出了他的杀招:“《二程集》有言,问:格物是外物,是性分中物?答曰:不拘。凡眼前无非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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