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娱请多指教_第四十七章新的宣传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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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七章新的宣传 (第4/5页)



    嗯,差点被曾黎打死。

    然后就有了最终定下的【春风传媒】。

    将名片收起,陈川问起正事:“《奋斗》版权的事确定没问题了?”

    “嗯,协议签了,费用也到账了。”曾黎从包里拿出两份文件。

    一份是《奋斗》的电视剧、电影版权转让费用。

    甲方:鑫宝源。

    乙方:春风传媒。

    时间限制:十年。

    费用数额:二百万。

    也就是说,协议签署,《奋斗》的影视化版权就归鑫宝源所有。

    如果鑫宝源十年没有将其搬上荧幕,那版权自动重归春风传媒。wap..OrG

    至于后者是转让、影视化还是其他,那都是春风传媒自己的事,鑫宝源无权干涉。

    另一份则是《奋斗》的剧本协议。

    甲方:鑫宝源

    乙方:陈川

    时间限制:六个月。

    费用数额:一百万。

    同样,签署协议后,陈川方面必须在六个月内拿出让鑫宝源满意的剧本。

    否则,陈川无法得到许诺的改变费,还得赔付鑫宝源的损失。

    这个价格对目前的陈川已经相当高了。

    算是赵宝岗对提前投资陈川而给出的溢价。

    由此可见,跟明白人合作就是痛快,人家懂什么叫投资潜力股。

    李绍红、

    呸,狗都不提的玩意!

    陈川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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