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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4 (第2/4页)
正经公司去不了,只能选择服务员、保安、送货员等体力工作,这反倒挺适合他。 可找了一圈,没找到比较满意的。 要么离住处太远,要么工资太低,他面了一家餐厅服务员,环境和待遇都不错,但必须得穿制服,而且制服有些露骨。 宗越当即拂袖而去。 路过一家快递,发现上面写着招聘快递员,他进去问了问,底薪两千五,但可以提成,每派送一个件,分成。 也就是说,只要他每天送件多,一个月工资就高。 公司对他的要求,是必须熟悉路况,每天准时准点把快件送到顾客手中。 宗越权衡了下,觉得不错,送快递与卖保险相比,显然前者适合他。 他拥有过目不忘的好记忆,只要看一眼便能记住,且什么类型的车都能开,送快递再合适不过。 老板一听他的这些技能,刚开始还不信,随便拿了十多张快递单让他看一眼。 待他将上面的地址一字不差地说出来时,老板服了,立刻签下他。 不过给了他两天试用期,派给他一辆小黄车,装一车件让他去送。 “切忌不能丢件,更不能私自拆开快递,一旦发现,重罚。”老板严肃叮嘱。 宗越中午在快餐店吃了饭,买了张地图,开始研究周围路线,他不用导航,送快递按照导航来,那得慢死。 ——因为导航会按照规定的路线设置。 而宗越会根据地图,找到最近的路线。 换句话说,他自己就是人形导航。 两百份快递,如果是其他快递员,估计得花一两天的时间,宗越花了三个小时,送完三分之二。 他在路上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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