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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节 (第4/6页)
。 可王向志没有犹豫,颤着手签了,他必须要知道自己三妹到底遭到什么样的罪,一定要让曹亮死无葬身之地。 曹亮殴打的地方都很有技巧,全都是衣服遮盖,不会露出的地方。 那些地方没有一个地方没有被打过,到处是瘀伤,可露出来的地方,却完好无损,只能看到后脑勺的致命伤。 正如曹亮所说,后脑勺的伤确实是意外磕到的。 曹亮殴打王志红时,在踢踹时候,王向红不小心磕到了脑袋。 而曹亮之所以动手,仅仅是因为王向红初二要回娘家,他听着不顺耳就把王向红给揍了。 就跟平常一样拳打脚踢,只是这次失误了让王向红撞了脑袋,一命呜呼。 王向志愤愤不平:“那个男人自己没用,就把脏水全泼到我三妹身上。在外头演得好,好似对我三妹多好,在家里却是对她拳打脚踢!” 曹亮大约是受到母亲的影响,不敢让别人知道自己有家暴的习惯。 因此每次拳打脚踢都是找地方,且每次都跪下来求王向红原谅,说自己再也不会这么做。 王向红就这么一而再再而三地原谅她,并且从来没有告诉过家人和朋友。 曹亮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殴打王向红已经不可考证,用他的话来说是从王向红怀孕且流掉之后开始的。 他觉得那个孩子不是他的,是王向红在外头偷人才怀的。 所以看王向红越来越不顺眼,一有不满就忍不住动手。 王向红每次哭完又原谅了他,也没有告诉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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