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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84 (第3/4页)
自己留下来帮儿子处理,只能匆匆吩咐然后离开。 男孩一个人把衣裳都脱下来后,他不舍得了。大概是真的做人奴仆的日子,比不上过去做少爷时候吧?他就拿了一件小衣扔到火盆里烧了,把其余的衣服叠一叠,竟然就放在自己的衣裳柜子下头了,他觉得这衣裳就今天穿了一次,而且上面的血已经干了看不出来什么,等到过一段时间他娘忘了就能拿出来穿了。 无常司的新规矩,以后出去单独办案的,都得带着一对谛听,周二该带的谛听,也让卢斯和冯铮给送去了。 在无常司搜查了一轮马氏母子的衣物之后,周二总算是想起来还有一队谛听了,完全是死马当活马医的做法,他把谛听调派去了,于是军犬就在味道不对的衣服上连叫了几声。 找到了这身孩子的血衣,一开始周二是不太相信的,可是他又不得不相信。因为这案子最奇怪的地方就是马氏那么坚定的认罪,一点辩解都没有,可偏偏并没有发现她行凶的血衣,守门的仆人也道,她来去如常,身上并没有什么不妥。 周二那时候其实是用挺随便的心情,命谛听的犬去马氏的房中搜查的,而且在此之前无常们已经亲自搜过了,并没有什么发现。 可是谛听犬就坐一堆衣裳边上不动了,谛听过去查找一番,若非有犬还真找不出那件血衣来。 一则这是孩子的衣服,谁都不会把他朝凶手的角度上想。再则这个衣服的颜色是墨黑色,是真的看不出血迹来。且衣箱子乃是樟木的,里头又放有防虫蛀的香球,人鼻子是闻不出来血腥味的。 马氏并没有与她的儿子同时出现在周县令房中,所以不可能是马氏行凶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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